乔迁新居找搬家公司帮忙,本该是件省心省力的事。可记者了解到,请搬家公司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,如搬家之后索要发票难、破损之后维权难、公司资质良莠不齐等,给市民带来了不少麻烦。
“要发票?另外加钱吧!”
“索要发票还得另外加钱,哪有这样的道理?”7日上午,市民乔女士在电话中向记者大吐苦水。7日是乔女士乔迁新居的日子。因时间比较紧,她就从小广告中找到一家搬家公司。先前还算顺利,可当家具搬到新居楼下时,搬家公司却要加“楼层费”才愿意将大件物品搬上楼去。“这不是坐地起价嘛!”乔女士与工人理论,但工人们表示,如果不加钱,乔女士只能再找人了。无奈乔女士又加了50元钱的“楼层费”。当她要求开发票时,搬家公司却表示:“从来没有人要求开过发票,公司也没发票,如果实在要的话,需另外加钱。”由于之前没有任何书面协议,乔女士只好吃哑巴亏。
“照章纳税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。”内蒙古坤泰律师事务所的胡晓东律师表示,经营者不管是亏是赚,只要有营业额,就应当开具发票。对拒开发票的行为,市民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。
家具损坏 维权艰难
同样是找搬家公司搬家,市民顾先生遇到的是另一个问题。“搬家工人不管什么东西,随便往车上、地上一扔便完事。我整理家具时,发现有扇柜门竟然掉下来了,可工人们早已拍屁股走人了,都不知道该找谁理论。”顾先生气愤地说,由于没有留下任何凭证,只能自认倒霉。
记者暗访了几家搬家公司,工作人员只给记者报了一个基准价,却没有一家公司谈搬家过程中损毁物品的赔偿问题。而对于破损的物品,几家搬家公司均表示自己是专业队伍,有丰富的搬家经验,家具破损的情况不会出现。一家搬家公司的负责人甚至说:“到时候你可以押车,那么个大活人看着,还能有人故意弄坏?”
对此,胡晓东律师表示,消费者与搬家公司之间,从打电话“叫搬家公司”来搬家起,双方虽未签任何书面上的协议,但双方已经形成了口头合同关系。市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,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。
“顺手牵羊” 谁来负责
记者采访了解到,我市大多数搬家公司只是在楼道里贴张小广告,或者在墙上留个电话号码,再招募几名工人就算成立了。公司对这些雇工一般不进行培训,也不签订劳动合同,什么时候有活儿,通过电话招集。人手不够,就从别的地方招临时工人。
当记者问搬家能否签协议时,一些大的搬家公司表示可以签订合同,而相对小的搬家公司则表示可以写字据代替。“如果在搬家的过程中丢了东西怎么办?”记者问。一家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敷衍说:“这个不可能,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问题。”但当记者问及搬家公司是否对“聘用”工人有过严格的审查,大多数公司都避而不谈。 搬家公司不与工人签合同,那工人“顺手牵羊”怎么办?胡晓东律师表示,虽然搬家公司与雇用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,但雇佣关系已经建立,所以雇用工人在搬家过程中“顺手牵羊”,除了工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外,搬家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。